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银行账户冻结问题。
被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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